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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选房保证金、补偿金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7-06-28   来源:学院分房工作领导小组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之江嘉苑”住宅审购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缴纳选房保证金、补偿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保证金缴纳时间:

6月29日、30日、72日、73日四天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说明:选房保证金退费办理,待申购人购房手续办理完成后,学院安排集中退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补偿金缴纳时间:

     7月2日、73日两天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缴费地点:行健楼213室(计划财务部办事大厅)

四、特别提醒:

1.申购人必须在选房前缴纳选房保证金,凭选房保证金缴费收据才能选房。

2.需缴纳补偿金的申购人,选房后凭《补偿金缴费通知单》于当天到计划财务部缴纳。

3.申购人凭“选房保证金缴费收据”签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之江嘉苑”住宅申购协议》,可于629日、30日到行健楼101综合保障部办公室办理,也可在72日、3日到选房现场办理。

联系人:蒋红花   联系电话:81112598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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