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之江嘉苑”住宅审购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缴纳选房保证金、补偿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保证金缴纳时间:
6月29日、30日、7月2日、7月3日四天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说明:选房保证金退费办理,待申购人购房手续办理完成后,学院安排集中退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补偿金缴纳时间:
7月2日、7月3日两天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缴费地点:行健楼213室(计划财务部办事大厅)
四、特别提醒:
1.申购人必须在选房前缴纳选房保证金,凭选房保证金缴费收据才能选房。
2.需缴纳补偿金的申购人,选房后凭《补偿金缴费通知单》于当天到计划财务部缴纳。
3.申购人凭“选房保证金缴费收据”签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之江嘉苑”住宅申购协议》,可于6月29日、30日到行健楼101综合保障部办公室办理,也可在7月2日、3日到选房现场办理。
联系人:蒋红花 联系电话:81112598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