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之江嘉苑”住宅申购工作进度安排,为顺利推进选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
7月2日至7月3日
二、选房次序:
1、7月2日上午8:30—9:50,第01001号至01027号具有优先申购权的双职工(名单见附件1)在“之江嘉苑”5万平方米房源中选房;
10:00开始, 第02001号至02173号申购人(名单见附件2)在“之江嘉苑”5万平方米房源中选房。
2、7月3日上午8:30开始—15:00左右,
第02174号至02310号(名单见附件3)申购人在 “之江嘉苑”5万平方米房源中选房;
15:10左右开始,第03001号至03035号(名单见附件4)申购人在“之江嘉苑”1万平方米房源中选房。
三、地点:行健楼117报告厅
四、选房流程
1、选房人员凭身份证、选房保证金缴费收据(未缴纳选房保证金的选房人员先到行健楼213学院计划财务部服务大厅缴纳选房保证金)到选房现场报到候场,并按工作人员指示到相应区域等待;
2、选房人员按公布的“之江嘉苑”选房人员排序结果依次选房,选房时间原则上为3分钟,选定后在《选房确认单》和《“之江嘉苑”选房结果花名册》上签字确认;
3、须要缴纳补偿金的选房人领取《“之江嘉苑”补偿金缴费通知单》,到行健楼213计划财务部服务大厅当天缴纳申购补偿金;
4、未签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之江嘉苑”住宅申购协议》的选房人员可凭保证金缴纳收据到现场协议签订处签订协议;
5、选房人员凭《选房确认单》、《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之江嘉苑”住宅申购协议》,《补偿金缴纳收据》,到现场工作台领取《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之江嘉苑”购房证明》,并填写《“之江嘉苑”购房预约登记表》。
五、注意事项:
1、申购人选房前必须先缴纳选房保证金,教职工选房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申购人不能亲自前来选房的,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须提供本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见附件五),受托人须随带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轮到选房序号的申购人,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到选房区现场选房的,将作轮后选房,选房工作将按选房名单顺序正常进行,如果该申购人或受托人在该批次房源选房工作结束前赶到选房区现场,则可以插队选房。如果该申购人或受托人在该批次房源选房工作结束后仍未到现场的,按自愿放弃申购处理。
3、选房结束后,在学院网公布选房结果。
4、在选房日来缴纳选房保证金和补偿金的教职工,请做好相应准备按要求缴纳费用,以免延误选房和申购。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部门、单位在网上下载名单,使用数据筛选功能,按选房日期务必通知到本部门的每一位申购教职工,并做好确认记录,申购人未按规定进行选房的,视作自动放弃。
为方便教职工选房,学院将安排选房交通班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之江嘉苑”5万平方米房源申购人员(具有优先申购权的双职工)选房顺序(01001至01027)表
附件2:“之江嘉苑”5万平方米房源申购人员(不含有优先申购权的双职工)选房顺序(02001至02173)表
附件3:“之江嘉苑”5万平方米房源申购人员(不含有优先申购权的双职工)选房顺序(02174至02310)表
附件4:“之江嘉苑”1万平方米房源申购人员选房排序(03001至03035)表
附件5: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