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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及工大柯桥众创空间入驻项目申报与在园项目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9-11-01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柯桥地方研究院

    为推动学生积极健康地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发挥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及工大柯桥众创空间的作用,同时更好地为学生创业团队开展创业指导与咨询等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及工大柯桥众创空间入驻项目申报工作与2019-2020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在园项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2020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及工大柯桥众创空间入驻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请对象

    1. 创业项目成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

    2. 项目团队负责人及半数以上成员须为我院全日制在籍学生;

    3. 创业项目成员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违纪和不良记录。

    (二)申请时间

申报时间:2019111-20191113

答辩路演时间:11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入园时间:12

    (三)入驻地点

创新创业园8号楼、12号楼、工大柯桥众创空间

    (四)申请要求

    1. 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须为创新创业学院备案项目,团队负责人及主要成员为创业实验班同学;

    2. 申请项目需符合《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附件1)中的有关规定;

    3. 创新创业项目较为成熟,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基础,团队成员基本稳定,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新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4. 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创业项目较成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入园:

1)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强,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2)已拥有被评审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3)在创新创业相关学科竞赛中有突出表现,已完成项目申报,参与或已在相关竞赛中有较好成绩和表现;

4)对我院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

    (五)入驻程序

    1. 创业团队认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园项目申报书》(附件)提交各二级学院审批;

    2. 以团队为单位于1113日前提交《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园项目申报书》3份(附件2)纸质稿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行健楼311);同时发送电子版(名称:入驻申报 项目名称)至821331997@qq.com (联系电话:0575-811127528111275381112777,联系人:余亦钦、蒋鎏、童竹萱)。

    3. 资格审查。创新创业学院针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入园要求和评审办法,筛选入园项目。

    4. 评审打分。学院将邀请专家对创业团队及创业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获得入驻资格。

    (六)其他事项

创新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园后自愿接受创业园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创新创业学院每年对园区内创新创业项目进行一次考核;如考核不通过,出具书面通知,办理退出手续。

    二、2019-2020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在园项目考核工作

    (一)申请时间

资料提交时间:2019111-20191113

考核时间:11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及标准

    1. 对项目团队的综合考评采取自评、专家考评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PPT汇报5分钟,回答评审组问题。

    3. 评委在听取汇报、答辩后对每个项目团队进行综合评分。

    4. 考核合格并公示后重新签订入驻协议,遵守执行。

    5. 项目团队在日常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项目团队入园后,未按要求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场地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未能按时向创新创业学院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现象;

3)创新创业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擅自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未经申报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

    (三)注意事项

    1. 各创业团队需要提供项目总结及经营计划(时间节点:20181020-20191019日),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总结、承接业务统计表、财务报表、团队业绩实证材料、创业园经营时间和使用方向等材料,有工商、税务部门许可证的,需提交复印件;

    2. 电子文档名字统一为:项目考核 房号 项目名称;纸质材料3份由各创业团队直接上交材料至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行健楼311);同时发送电子版至821331997@qq.com (联系电话:0575-8111275281112753 联系人:余亦钦、蒋鎏)。

    3. 未按时参加考核的项目团队视为不合格团队,将按照自动退出创业园处理,并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附件:1. 创新创业学院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2. 之江学院创新创业园项目申报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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