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根据上级组织指导意见和要求,决定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开展集中自学,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集中自学时间安排
1.集中自学时间要求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20
2.集中自学点开放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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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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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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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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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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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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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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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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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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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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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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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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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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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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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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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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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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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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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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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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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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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自学点:
行健楼113(学院党员之家)
三、参加人员:
全体中层干部
四、学习内容
1.必读书目:《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内蒙古指导开展主题教育的讲话、在甘肃考察时的讲话、在视察北京香山革命纪念地时的讲话等六次重要讲话精神;
3.深入学习上级组织和学校、学院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的指导性文件。
五、学习要求:
1.要求集中开展自学,原则上在9月30日前完成4次以上集中自学;
2.要边学、边画、边批注,边做学习笔记,推动学习走深走心走实;
3.严格执行签到制度,遵守学习时间和纪律。学习期间,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不在自学点接打电话、不随意讲话、不随意走动等;
4.学习宣传组、巡回指导组将向各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反馈集中自学落实情况。
5.各党总支9月30日前原则上安排一次党支部集中学习,时间和地点安排提前报巡回指导组,电话:8111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