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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延迟开学期间教职工返校返岗工作的通知

2020-02-23   来源: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教育部“开学延期,教学科研不延期”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延迟开学期间学院疫情防控、网上教学和开学准备各项工作,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事业发展攻坚战,实现“疫情防控目标不变、立德树人标准不降、改革发展任务不减”的总体目标,经学院研究,现就延迟开学期间教职工返校返岗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迟开学期间教职工分批分类返校返岗安排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党员干部挺在前、骨干教师动起来”的原则,有序做好人员返岗工作。

1.绍兴健康码为“绿码”且符合健康条件的管理人员分批返校返岗。

2 24 日起,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返校工作,二级学院确保一名主要负责人返校工作,中层副职根据需要返岗。

32日起,各部门(单位)每间行政办公室每天确保一人返岗,办公室两人(含)以上一间的,可错日返岗。各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人员,确保防控不懈怠、工作不停摆、 联系不断线。

2.32日起,教师要充分利用线上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居家做好线上教育教学和远程指导等工作,确保线上教学与线下课堂教学同质等效。

3.后勤保障部门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做好人员分批返岗安排;地方研究院和基建施工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和地方防控相关规定,在做好复工审批的前提下,做好人员分批返岗安排,确保复工安全。

4.224日起至正式开学期间,学院假期值班制度调整为双休日或国定假日应急值班,值班同志若无紧急工作任务,可通过在线办公等形式居家在岗,确保通讯畅通。

5.为避免集中感染风险,延迟开学期间停开班车,鼓励教职工自驾车或相互拼车返校。机关部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6:00;其他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行调整。

二、做好重点教职工群体返程安排

1.所有教职工返程前,均需申领属地“健康码”。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者,暂缓返程。

2.住校园内教职工原则上先不返校,确因防控工作及开学准备工作需要的,其本人须满足返程条件及申领到“绍兴健康码”绿码,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提议,学院防控办同意后可返校。

3.教职工当前所在地有禁止或限制人员返回规定的,应严格执行当地规定,暂不返程,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告。

4.除上述以外的教职工,应陆续安排返程。返程前需提前告知本人所在部门(单位),并严格遵守居住地社区、小区的疫情管控要求。

三、构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闭环

各部门(单位)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手段,层层落实责任,健全管控机制,实行精准智控,实现校园疫情防控闭环管理。

1.准确掌握教职工基本情况。严格执行钉钉“每日健康打卡”,申领“绍兴健康码”,动态掌握教职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个人申报信息承诺制,瞒报漏报虚报的要批评追责。

2.严格校门出入管理。延迟开学期间,继续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进校人员必须“两出示一测温”,必须出示绍兴健康码“绿码”、钉钉进校同意单、测量体温并正常。

3.实行精准智控。钉钉进校同意单需要填写自驾车情况、订餐需求,为精准的后勤服务、相关补贴等提供数据支撑。

4.完善返校人员安全保障机制。避免校内人员聚集,与人交流时要戴口罩,尽可能通过电话、网络等开展工作。中餐推行订餐制、盒饭制。

5.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校内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学院医务室报告并听从指导。(联系人:王菊芳,联系电话:183 5756 6977)。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疫情防控、线上教学、开学准备等工作统筹起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抓紧谋划和启动实施各项改革发展任务,为实现学院年度各项事业发展目标夯实基础。

2.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返校前有准备、返程中有秩序、 返校后有制度的要求,加强前期摸排和返岗情况研判,研究制定本单位教职工返岗工作方案,做好返岗人员的分类管理、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为春季学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做好师资人员保障。

3.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返校人员健康监管制度,落实每日疫情监管责任,认真做好返校人员的审核把关,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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