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26号)要求,发现和服务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浙江好项目”,现将2020年“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积极响应工信部、财政部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号召,紧紧围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培育发展新动能,重点聚焦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着力构建中小微企业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一站式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团队。
二、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经信厅、省财政厅、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日报报业集团、阿里巴巴集团联合主办,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财政局、阿里云创新中心、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杭州分院等单位组织实施。
三、大赛主题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四、项目征集
主要围绕疫情防控和新材料、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大数据、生物医药七大领域。参赛项目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比赛。往届大赛总决赛获得名次的企业和团队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一)企业组
1.在浙江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六、赛程安排
(一)项目征集时间:2020年4月—6月底
自主报名:所有参赛企业和团队登录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zj87.jxt.zj.gov.cn:8084/qyzhfw;http://zjhxm.96871.com.cn/)统一注册报名(大赛指定报名通道和官网),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及推荐单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企业和团队不得参加大赛。
(二)区域初赛
时间:2020年5月初—2020年7月中旬
各设区市负责统筹举办地市级赛事,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各设区市根据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浙江好项目”创新创业大赛的本地区赛事,各设区市根据各自产业聚集特征,按照项目征集的七领域分组进行初赛(初审)。选送一批参赛项目(不少于10个)作为地市推荐项目上报省里,每个报送的项目附加7分钟路演视频介绍,每个地市上报不少于1个疫情防控类项目。
(三)省级评审(小组赛)时间:2020年7月下旬
大赛组委会统筹开展项目评审(小组赛),重点聚焦浙江省特色领域和优势,产生30个项目左右进入浙江好项目总决赛入围名单,每个领域的项目不少于2个,疫情防控领域项目不少于4个。经尽职调查时间,产生最终进入总决赛的30个好项目,并进行公示。
(四)全省总决赛时间:2020年8月中下旬
全省总决赛最终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胜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对接项目落地。大赛设置最佳人气奖、优秀组织奖、伯乐奖、十佳导师、十佳园区、十佳服务机构等,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
欢迎教师组队申报,学院将给予一定资助。联系人:蒋鎏,创新创业学院,0575-81112753;潘敏,绍兴市涉企综合服务平台,13819588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