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根据浙江省档案局、绍兴市档案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学院疫情防控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既是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疫情的真实记录,又能为今后工作查考研究、经验借鉴等提供第一手资料。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突出重点,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见附件),对本部门(单位)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包括纸质、照片、音像、实物、电子文件)进行收集整理。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整理后,作为专项档案移交学院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学院档案室联系人:童秀清,联系电话:0575-81112802。
三、强化领导,压紧压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档案工作纳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内容进行统一部署,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确保相关材料齐全完整,对不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移交,造成档案散失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