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醒各位教职工:
1、 需要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之江嘉苑”的教职工务必在7月14日下午15:00(双休日除外)前携带《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般住房公积金个人年度对账单》(12个月的缴存单,含2017年6月份)、《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承诺书、收入证明、“之江嘉苑”住宅购房证明等九个材料交到学院综合保障部办公室行健楼101室或直接交往柯桥区公积金中心,综合保障部及时将教职工申请材料于当天送达柯桥区公积金中心,区公积金中心将加班报送市以及省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同时请教职工在预约的8月15日前必须到城投集团完成购房首付和签约手续,以免影响异地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以最后审批为准。
2、教职工通过“贷款审批初审联系单”后,到由开发单位指定银行付完首付款后才可以签订购房协议,已婚的教职工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订完协议后带上开发单位提供的《商品房购销合同》、首期付款发票、备案证明或预告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前往柯桥区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3、经柯桥区公积金中心领导争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或具有正高职称的教职工,必须在15号之前由公积金中心初步录入系统,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新政策影响。其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及以下的教职工,本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受到影响的请务必于7月14日前办理“公积金初审联系单”,7月18日前到城投集团办理购房签约手续。7月18日前按照上述第二条要求前往柯桥区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4、具有副级职称及以上的女教师,如果想以60岁作为退休年限申请贷款,请带上职称证明文件。
5、建议收到公积金中心复审通知的教师,于上午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手续,便于当天下午去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联系人:黄晓东老师、邵华浩老师
联系电话:0575-81112598
请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