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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之江嘉苑” 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17-07-11   来源:综合保障部

再次提醒各位教职工:

    1、 需要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之江嘉苑”的教职工务必在714日下午15:00(双休日除外)前携带《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般住房公积金个人年度对账单》(12个月的缴存单,含20176月份)、《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承诺书、收入证明、“之江嘉苑”住宅购房证明等九个材料交到学院综合保障部办公室行健楼101室或直接交往柯桥区公积金中心,综合保障部及时将教职工申请材料于当天送达柯桥区公积金中心,区公积金中心将加班报送市以及省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同时请教职工在预约的815日前必须到城投集团完成购房首付和签约手续,以免影响异地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以最后审批为准。 

    2、教职工通过“贷款审批初审联系单”后,到由开发单位指定银行付完首付款后才可以签订购房协议,已婚的教职工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订完协议后带上开发单位提供的《商品房购销合同》、首期付款发票、备案证明或预告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前往柯桥区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3、经柯桥区公积金中心领导争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或具有正高职称的教职工,必须在15号之前由公积金中心初步录入系统,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新政策影响。其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及以下的教职工,本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受到影响的请务必于714日前办理“公积金初审联系单”,718日前到城投集团办理购房签约手续。718日前按照上述第二条要求前往柯桥区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4、具有副级职称及以上的女教师,如果想以60岁作为退休年限申请贷款,请带上职称证明文件。 

    5、建议收到公积金中心复审通知的教师,于上午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手续,便于当天下午去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联系人:黄晓东老师、邵华浩老师 

    联系电话:057581112598 

    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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