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 ENGLISH
专题
主题教育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史学习教育
第五次党代会
招标信息
民情通
之江嘉苑申购工作专栏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数字院报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
信息公开
信息服务
每周云发布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绿色校园建设
校地融合型党建
返回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第五次党代会 >> 正文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2020-11-11   来源:组织人事部

学院党群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于2016年10月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党委会,现任期已满四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校党委同意,将于2020年12月中旬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为指引,认真回顾和总结学院党委四年来的工作,进一步研究探讨今后几年学院的党建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扩大党员民主权利,产生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通过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发挥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团结与动员全院师生员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学院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大会的主要内容

1.听取和审议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上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第五届委员会、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3.讨论《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三、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及选举办法

学院现有正式党员680名(含离退休),按30%左右的比例,选举产生学院新一届党代会代表总计195名。学院新一届党代表由各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分配的名额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学院班子成员作为代表候选人参加选举,当选代表者,可不占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代表名额。

四、第五届党委班子和新一届纪委班子组成及产生

学院第五届党委会设委员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

通过正式党员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确定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采取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差额选举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为11名,差额2名;纪委委员候选人为9名,差额2名。党委书记、副书记以等额选举的方法由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以等额选举的方法由新一届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第一轮正式党员推荐。各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全体正式党员按照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推荐条件分别进行候选人的等额推荐,正式党员填写《党员推荐表》。

2.第二轮党支部集中推荐。学院党委根据第一轮党员推荐结果,进行资格审查、讨论酝酿形成学院“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名单,并报学校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室审核通过后,确定学院“两委”委员候选人“一下”名单。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根据第一轮党员推荐的结果,进行充分讨论酝酿,经党支部党员民主推荐,按照尊重多数党员推荐意见的原则,等额推荐新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9名,纪委委员候选人7名,并同时统计本支部党员对各推荐人选的同意推荐票数,填写《党支部推荐表》。

3.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公示后报学校党委审批。学院党委根据党员和党支部的两轮推荐结果,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低于20%的原则,差额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11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各1名;纪委委员候选人9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各1名,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后报学校党委。经学校考察后,确定学院新一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正式候选人。

4.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两委”委员。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学院党员代表大会,总结上一届委员会工作,讨论《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通过“选举办法”、监计票人名单,宣读学校党委对新一届“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批复,介绍候选人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两委”委员。

5.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学院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院新一届纪委委员后,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以等额选举的方式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反馈给纪律检查委员会。

6.学院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学院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院新一届党委委员后,学院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以等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并通过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纪委书记、副书记。

五、“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基本条件

1.“两委”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1)组织关系在我院且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新推荐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原则上要能任满一届(五年);

(2)党的理想信念坚定,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拓进取,爱岗敬业;

(3)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参政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党性观念强,热爱基层党的工作,善于联系和服务群众;

(4)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具有较好的群众公认度。

2.“两委”书记候选人基本条件:

书记候选人除了符合委员候选人的条件之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掌握高等教育规律,熟悉高校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岗位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工作业绩突出,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管理工作上;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依法办事,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具有全局观念,能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5)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6)其它条件需符合《浙江工业大学中层干部管理实施办法》(浙工大党[2019]54号)的相关规定。

3.“两委”副书记候选人基本条件:

副书记候选人除了符合委员候选人的条件之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掌握高等教育规律,熟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岗位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工作业绩突出,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管理工作上;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依法办事,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具有全局观念,能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5)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6)其它条件:党委副书记候选人需符合《浙江工业大学中层干部管理实施办法》(浙工大党[2019]54号)的相关规定,纪委副书记候选人需符合《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中层干部管理实施办法》(浙工大之江党[2020]3号)的相关规定。

六、大会的筹备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党代会的筹备工作,决定成立学院第五次党代会筹备工作小组,负责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筹备工作小组由彭松波任组长,陈根宝、张英杰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王林祥、何朝阳、陈伦华等(以姓氏笔画为序)同志组成。筹备工作小组下设秘书宣传组、组织工作组。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学院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建设、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扩大基层党内民主的重要举措。希望全院各级党组织认真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切实做好各方面的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广大师生党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这项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学院建成一流的区域性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上一条: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第五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及职责
下一条:喜迎学院第五次党代会



返回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