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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的通知

2024-04-18   来源: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各二级学院: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24〕22号)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

2.坚持示范引领。引导在绍高校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需求,鼓励分类发展、打造特色、追求一流,充分发挥重点专业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在绍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3.坚持服务地方。引导在绍高校紧扣地方发展需求,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服务支撑“先进制造业强市”“‘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试验区”等重大项目建设的专业,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内容

专业发展定位、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人才培养成效、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产教融合、国际合作与交流、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建设、服务地方发展等10个方面。自行设定2项特色建设任务。具体建设内容由专业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三、申报对象与名额

各二级学院可按各专业的建设情况推荐申报,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个,已立项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不在申报对象范围。

2024年我院推荐绍兴市重点专业名额为3个,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根据限额择优推荐上报绍兴市教育局。

四、申报条件

1.申报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的,应在全市高校同类学科专业领域中具有明显优势或特色,具有较好的科研、教学和实习实训基础,专业建设的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较高,人才培养模式基本适应绍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教风良好、团结协作的教师队伍,社会整体评价较好。具有多渠道争取经费资助的能力。

2.近5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重点专业建设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重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发生严重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问题的。

五、申报要求

1.有意向申报的专业负责人请于5月15日前登录超星质量工程平台(网址:http://zjczjut.kypt.chaoxing.com/),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申报表》(附件2),另需编制详细建设方案,方案包括申报表中建设方案综述所列内容,文本篇幅不超过40页,请以附件形式上传。

2.各二级学院请于5月20日前登录超星质量工程平台完成材料审核,填写《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将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并盖章)报送教务部(行健楼319)。

六、评选实施

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周期为5年,学院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专业建设不重视、建设成效不明显、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对于申请撤销或停止招生的,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将对相应专业建设点予以撤销。

联系人:沈老师,电话:8111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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