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学院将组织对 “十二五”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检查情况将向省教育厅汇报。检查通过的专业方能申报“十三五”省新兴特色专业。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高教〔2014〕110号)文件确定的我院3个立项建设专业(见附件)。
二、检查工作要求
各有关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 “十二五”省新兴特色专业中期检查工作,对照专业建设方案与任务书,按照“面向需求、准确定位、注重内涵、打造特色”的原则,从确立科学的专业建设理念、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强化专业特色、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课堂教学创新等几个方面,认真检查专业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按专业撰写中期检查报告。
学院将在9月底组织专家进行院级检查。检查将以专家组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等形式进行。
三、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9月25日前将所属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6份交学校教务部,并提交电子稿至:jwb@zjc.zjut.edu.cn。联系人:丁鼎,电话: 88320370。
附件: 之江学院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