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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师生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2016-09-14   来源:工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公室、团委

各二级党总支、各分工会:

为喜迎国庆67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爱校热情,全面推进一流的区域性应用型大学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师生大合唱比赛,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不忘初心  爱国爱校

    二、活动时间:9月2918:30

    三、活动地点:行健楼117报告厅

    四、参赛对象:全院在校师生

    五、参赛要求:

     1、各参赛队伍从备选曲目中选择一首歌曲演唱(附件1),歌曲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2、各参赛队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包括上下场),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3、各参赛队自备服装、伴奏等;

     4、各参赛队人数控制在30-60人之间,其中有学生的二级学院教师不少于12人,中层干部不少于2人;

     5、各参赛队请认真填写师生大合唱比赛回执(附件2),于921日(周三)前将回执上交至团委。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工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公室、团委

    承办单位:各二级党总支、分工会、院学生会

    七、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参与奖若干名,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

    八、评分标准: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满分100分,比赛将邀请学院领导及专业老师担任大赛评委,各参赛队最后得分取各评委的平均分。

评分标准如下:

    1、精神风貌(30分)

参赛队伍着装整齐、大方、统一,精神饱满。队员表演力强,口号响亮,全队上下场整齐、迅速、安静。

    2、音乐表现(40分)

声音洪亮,吐字清楚,准确掌握音准、节奏,符合曲目要求。演唱有强弱和音乐感情的处理,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声效果良好。

    3、现场效果(30分)

合唱整齐明快有力,充满激情;指挥手势优美、节奏准确;整体团队表现力强。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师生大合唱比赛备选曲目

                      2.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师生大合唱比赛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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