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院拟录用辅导员(含递补)并公示如下: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备注 |
辅导员 |
阮琼煜 |
女 |
1994.01 |
上海外国语大学 课程与教学论 |
拟录用人员 |
黄炯 |
男 |
1995.9 |
上海大学 社会工作 |
拟录用人员 |
洪丹奇 |
女 |
1994.11 |
浙江工业大学 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 |
拟录用人员 |
樊慧贤 |
女 |
1995.08 |
华东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递补人员 |
孙佳怡 |
女 |
1997.02 |
绍兴文理学院 会计 |
递补人员 |
龚益璐 |
女 |
1996.08 |
浙江工业大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 |
递补人员 |
1.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22日到12月24日,含3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院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组织人事部(地址: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行健楼320,电话:0575-81112527,电子邮件rs@zjc.zjut.edu.cn)、纪检监察办公室(地址: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行健楼420室,电话:0575-81112735,电子邮件jcb@zjc.zjut.edu.cn)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