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按照全国高校征兵工作计划,全面落实“两征两退”征兵工作调整改革,根据绍兴市柯桥区征兵工作具体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2021年春秋季征兵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7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25日。登入“全国征兵网”登记报名,同时到学院征兵工作站报备。(下半年应征报名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7月20日)
二、征兵流程
1.兵役登记;请各二级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对现有学生中(男生)2020年12月31日前满十八周岁(出生年月2002年12月31日前)的部分学生的兵役登记情况进行了解,要求学生全员进行登记,未登记的学生,辅导员协助进行登记,详细内容请见全国征兵网。
2.应征大学生在《全国征兵网》上统一报名,应征地址填写为之江学院。
3.柯桥区征兵办组织体检;(初检时间按报名情况,具体另行通知)
4.组织走访调查和政治考核;
5.学院武装部(体军部)组织初定兵;
6.区征兵办组织定兵,发放入伍通知书;
7.办理保留学籍和学费补偿手续;
8.组织新兵输送,光荣入伍。
三、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碍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5月30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的,要进行联合惩戒。随着兵役法规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完善,今后适龄男性公民不按要求参加兵役登记的,将面临以下法律惩处: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招聘,不能出国(境),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复学手续,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高消费行为,所在单位作为违法失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等。
四、柯桥区义务兵优待政策
1.优待金:2020年我区的优待金每年为30860,当两年兵进藏3倍发放、进疆2倍发放,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地区1.5倍发放。
2.安置金:农业和非农业都是26800元,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3.大学生奖励金:2020年大学生入伍奖励金标准约为36666元,本科毕业生增发20%,本科在校生和大专毕业生增发10%,进藏2倍发放、进疆1.5倍发放。
4.学费补偿金:大学生学费补偿每年是8000元,退伍后再去读书,每年减免8000元。大学新生是没有补偿的,退伍后读大学每年减免8000元,也就是说大专补偿24000元,本科补偿32000元。
5.养老保险:退伍当年部队发放养老和医疗保险金26000元左右。
6.部队发津贴补助:津贴费1000元每月,2年24000元,退伍费和自主择业补助金29000元左右,合计53000元左右。
五、大学生入伍相关优待政策
1.保留入学资格:在校生应征入伍,高校保留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可复学。
2.重点使用培养:本科毕业生入伍一年半以上,经过层层推荐、考核选拔,可以列为提干对象;大专毕业生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考试被录取的,可以列为提干对象。
3.复学可转专业:经学校同意,退役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并免修军事技能训练、体育课,直接获得学分。
4.享受升学优惠: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入伍时为高校在校生(含高效新生)的,退役后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的可免初试读研。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收计划,每年约8000人。高职(专科)在校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入伍时为在校生、新生的,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高职(专科)退役士兵专升本,国家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30%以上。
5.就业工作优待:高校毕业生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浙江省每年拿出100个公务员岗位,柯桥区每年拿出3个事业编制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前是大学在校生的,退役后应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及时掌握动态,通过网络、微信、QQ群等,全面、准确、及时宣传征兵政策、宣传征兵报名条件等信息,把国家颁发的征集入伍优惠政策宣讲到每个学生。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征兵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位学生发一条征兵短信。
2.做好服务。各二级学院要建立预征对象档案,准确掌握预征对象的联系方式,加强预征对象的离校前教育和离校后跟踪管理,为预征对象提供良好服务,切实保障学生入伍后的合法权益。武装部(体军部)协同有关单位严格做好政审工作,对于应征学生的现实表现、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学业成绩、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有关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对没有在校办理征兵手续的毕业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入伍并回学校补办手续的,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办理。教务部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学业指导,告知学生在离校前及时办理学籍手续。学工部及各二级学院要提醒学生及时领取和递交《大学生应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等。保卫部要及时提醒应征入伍毕业生妥善处理档案户口等事宜。
3.学院设立征兵工作站,挂靠武装部(体军部),师生若有预征工作的咨询,可直接向学院征兵工作站联系体军部204办公室,联系人:戴全力,电话0575-81112691
4.强化监督管理。学院征兵工作站在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对各二级学院征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并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措施。监察办公室、审计负责对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各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依法征兵,廉洁征兵,按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