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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2021-04-20   来源: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不宜接种人员医学认定工作的通知(试行)》(绍柯疫苗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全体师生疫苗接种应接尽接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科学、有效的重要措施。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建立全民防疫屏障的高度认识疫苗接种工作,全面动员,在前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全院所有符合接种条件(不宜接种由接种点现场医生判断确定)的师生员工务必在4月30日前完成第一剂次的接种。

二、学院集中接种安排

1.时间及地点

接种时间:4月22日(周四)中午13:30

4月23日(周五)上午8:30至晚20:30

接种地点:学院体育馆

2.组织安排

各部门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摸清接种底数。各二级学院要合理安排好教学工作,指定好现场负责人。具体接种人数请二级学院在4月20日(周二)报建管部曾继优。见附表1.

防控办公室根据二级学院应接种人数做好时间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周三中午前通知各单位。

三、注意事项

1.请在接种前仔细阅读、完全理解接种告知书,有疑问的话,咨询现场医生。

2.学生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有序安排接种,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的管理。

3.教职工不能在安排的时间段当天来学院完成接种的,可在居住地社区预约接种,确保在4月30日前完成接种。

4.毕业班学生在校外实习不能及时返校接种的,可在居住地社区预约接种;若下周能回校的,提前向防控办曾继优提交接种时间及人数,防控办及时与区卫健局联系接种点接种;确保在4月30日前完成毕业班级的接种工作。

5.注意穿宽松衣服,方便接种。建档的时候,学生在工作单位一栏中写明详细学校二级学院信息,以方便学校核对已接种名单。

6.接种时请携居民身份证并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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