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部):
为了提升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建设质量,加强在建项目的交流研讨和过程管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管理办法,学院决定对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省级实践教学项目进行中期(阶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省级实践教学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于5月17日前根据项目申请书、项目进展情况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展情况表》和《浙江省实践教学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3)。项目进展情况表填写内容应着重反映立项以来的新增措施、具体实施情况、成效,目前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计划。学院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开展必要的交流研讨,强化过程管理。另请每个项目提前准备5分钟ppt汇报。(教学改革项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联系人:罗老师;其他实践教学项目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575-8111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