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现确定以下人员为我院拟录用人员(含递补)并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21年5月6日到5月8日,含3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组织人事部(地址: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行健楼320,电话:0575-81112527,电子邮件renshi@zzjc.edu.cn)、纪检监察办公室(地址: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行健楼420室,电话:0575-81112735,电子邮件jcb@zjc.zjut.edu.cn)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