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 ENGLISH
公告会议
最新公告
每周会议
返回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会议 >> 最新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2021-07-23   来源:教务部

各二级学院(部)、行政机关部门:

为深化学院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21〕60号,附件1)精神,现决定组织申报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绍兴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及特色,以育人为核心,积极探索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我市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持续推进我市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可以是综合性育人改革,也可以是专业、课程、教材等单项改革项目,具体形式不限。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

(一)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2.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3.申报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4.申报项目预期建设成效显著,成果有较好的推广。

(二)申报项目团队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

2.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3.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4.两所及以上学校共同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

三、申报和评审流程

1.以本院主干学科和特色专业为主线,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改革实践,适度考虑思政类项目,有计划地组织一些针对性强的项目进行申报。

2.各二级学院(部)、行政机关部门限报2项,专任教师超过40人的二级学院可报3项。申报人应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请各二级学院(部)、行政机关部门于8月31日前将申报书、排序后的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及汇总表纸质稿(盖章)一份送至教务部。

3.上报项目经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后,确定推荐5个项目,报送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会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教育局审核并公示后实施。

联系人:罗老师;电话:81112765。


上一条:关于2019级优秀学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返回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