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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1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活动的通知

2021-09-22   来源:组织人事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新教师岗前培训实施办法》(浙工大人〔2008〕18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青年教师进修学校实施办法(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7]61号)精神,学院定于9月27日-9月28日举行新教师岗前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0年10月12日以后新引进的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实验员),以及未完成2020年及以前新教师岗前培训的专任教师和辅导员。行政人员和实验员可根据实际选择参加政策解读和讲座环节。

二、培训内容及地点

详见附件,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培训相关要求

岗前培训是帮助新教师成长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师申请主讲教师资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请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工作,通知相关教师准时参加培训活动。

培训期间,要求教师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因故缺席的课程需参加下一年的培训。

联系人:赵钰婷,联系电话:90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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