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2025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25〕45号),现请各部门(单位)报送学院2025年度标志性指标、过程性指标以及特色指标,具体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
预填2025年度特色指标。请各二级学院填报《2025年度二级学院特色指标》(附件1),届时学院将综合考虑二级学院的实际情况下达特色指标。
二、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1.分解年度考核指标。请标志性指标的一级责任部门,根据学院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2025年)填报《学院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志性指标任务分解(2025年)》(附件2),主要涉及部门有:学院办公室、组织与宣传部、人事部、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就业工作部、科研部、社会合作部、财务部、体育军训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2.请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根据2025年工作计划填报《2025年度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过程性指标》(附件3)。
请各部门(单位)于6月18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办公室。附件1、2、3的电子稿请通过钉钉发送至王玲芳处。附件1、3的纸质稿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行健楼515办公室,联系人:王玲芳,电话:0575-8111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