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度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创新发展。坚持面向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结合地区行业产业发展的新需求,探索建立人才培养、课程教学的新范式、新标准、新技术、新方法,推动教育创新发展。
2.坚持顶层设计。要结合学院发展规划,深化切合学院实际、专业特征的教学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有步骤、有计划地打造人才培养特色、品牌,构建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教学新格局。
3.坚持成果导向。强化项目成果的辐射影响,积极组织项目开展交流研讨、成果展示,将研究与改革实践成果及时转化、推广、辐射。
二、申报数量
2025年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总数为15项,其中重点教学改革项目5项,一般教学改革项目10项,建设期2年。选题应重点参考以下方向:
领域1:人才培养模式与体系改革
(1)面向“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的专业动态评价调整机制;
(2)面向区域重点产业链的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与实施;
(3)服务新兴产业的“新工科/新文科”微专业集群建设与跨学科能力培养机制探索;
(4)基于产教融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动态调整与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研究。
领域2:课程建设与教学模式改革
(1)“越地元素”深度融入课程思政路径研究与实践;
(2)面向新兴产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数字化、智能化内涵升级与教学模式创新;
(3)以学生为中心、基于真实产业场景的探究式/研讨式教学模式改革。
领域3: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
(1)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入专业教育的课程体系与实施路径改革;
(2)产学研深度融合共建的实践教学项目体系与学生新时代实践能力培养机制构建;
(3)产教融合数据驱动的实践教学成效反馈与优化机制研究。
领域4:人工智能+教育
(1)人工智能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场景研究和实践;
(2)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治理与评价创新研究和实践;
(3)“AI+X”人工智能教育课程体系研究和实践;
(4)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新模式研究和实践;
三、项目要求
1.基本要求
每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国家、省部级或市厅级资助的教改课题或课程建设同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截至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两年内(即2023年6月16日之后)无主持的未结题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 项目年度检查要求
教务部于每年年底统一组织年度检查汇报交流会。
3.项目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综合考察教学改革实践推进、理论研究、辐射推广、学生受益等情况,需提交项目结题简表、不少于1万字的总结报告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同时须公开发表一篇与项目主题紧密相关的教改论文。
项目结题验收采用汇报答辩会的形式。
4.项目经费资助
学院将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项目申报、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经费资助的管理等未尽事宜以《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或后续修订版)为准。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数量要求。专任教师人数40人以下的二级学院不超过3项,40人及以上的不超过5项,学院机关(含直属单位)每个部门不超过1项。
各部门、单位对申报项目汇总、排序,并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申报书盖章扫描pdf版、汇总表(见附件2)excel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至邮箱jwb@zzjc.edu.cn。
2.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各部门、单位确定申报项目后,请于2025年7月4日前登录超星系统(http://zjczjut.kypt.chaoxing.com/)上传匿名版申报书(附件1),部门、单位请于2025年7月9日前在平台上完成审核。系统将于当日17时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3.评审立项。教务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