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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10-17   来源: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系列重要论述,积极落实教育强国和教育强省战略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着力培养具有人工智能素养和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浙江省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方案(2025—2029年)》《浙江省人工智能赋能高校教育教学创新提质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工作部署,对接浙江省高校师生人工智能应用能力框架,经研究,决定启动学院第二批人工智能课程建设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建设要求

本次课程建设项目分为人工智能通识课程、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群)和“未来技术与学习工场”项目制课程四大类,申报课程须以人工智能的知识、方法、技术,或人工智能与其他专业的融合创新作为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AI助教、学伴、智能评价等属于本课程的数字资源建设要求,不得单独作为申报理由。仅将人工智能作为教师教的工具、学生学的助手或评价的手段,人工智能本身未成为课程的本体教学内容的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学、评等课程不在申报范围。

(一)人工智能通识课程

1.面向全院或本二级学院学生开设,旨在普及人工智能的基本概念、核心原理和发展趋势,侧重培养学生了解人工智能在社会、生活和行业中的应用场景,增强技术应用中的伦理意识和数据安全意识,形成对人工智能的初步认知和跨学科视角。

2.建设要求

课程内容须采用“通用+特色”结构:通用模块覆盖人工智能基本概念、核心原理、发展趋势与典型应用;特色模块结合学生所在学科专业和行业产业进行应用场景设计。须将人工智能伦理、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学术诚信(含人工智能工具使用边界与规范)作为必修内容,形成不少于1个人工智能伦理与诚信教学案例;须强化课程思政建设,建设课程思政元素库和案例集;鼓励开展教学研究,为后续申报省级一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和省级“名师名课”奠定基础。

(二)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

1.面向人工智能紧密型专业(见附件1)学生开设,课程重点培养学生的人工智能数据服务、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应用开发、机器人等专业核心技能。

2.建设要求

课程内容须引入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并持续迭代更新,紧跟人工智能最新技术,强调课程的深度与专业视角,锻炼学生在实际应用场景下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强化学生专业核心技能与实践能力;须强化课程思政建设,建设课程思政元素库和案例集。须将人工智能伦理、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学术诚信(含人工智能工具使用边界与规范)纳入教学内容,形成不少于1个人工智能伦理与诚信教学案例;优先选用人工智能类国家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或新形态教材,鼓励校企双元编写配套讲义;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课程设计与资源建设,引入真实项目、真实数据与产业案例;须围绕人工智能素养和能力的达成改革教学评价,建立过程性评价机制。

(三)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群)

1.面向除紧密型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开设,将人工智能理论、方法和技术与其他专业进行深入融合,聚焦行业领域场景需求,探索人工智能在不同领域的创新应用,培养学生的跨专业综合分析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设计能力。

2.鼓励各二级学院(部)系统谋划建设人工智能与专业深度融合的课程群。每个课程群由3-5门课程组成,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学分左右。学院根据重点建设方向和领域组织遴选,对入选课程群给予建设资助:重点支持1-2门核心课程,并将其列入院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课程群内其他课程由二级学院(部)资助,列入院级一般课程建设项目。

3.建设要求

(1)重点围绕各学科专业与人工智能深度交叉融合的相关知识内容,采用案例式教学,在人工智能基本方法、软件工具、科技前沿和产业实践典型场景、案例中实现理论传授、技能习得,并有机融入课程思政教学内容,实践教学学时须占课程总学时的35%以上。

(2)建设教学资源,包括电子教材、教学视频、微课、动画演示、虚拟仿真实验等;形成教学资料库,包括题库、案例库、项目库、课程思政教学素材库等,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支撑。

(3)课程群整体应按照“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标准建设,形成层次递进、能力进阶的课程体系;须搭建统一门户页面,集成群内各课程链接,集中展示课程介绍、师资团队与建设成效等基本信息,实现课程群数字资源共建共享。

(4)须建立以人工智能素养和能力达成为导向的过程性评价机制,探索人机协同条件下的学习成效评价方式,并于结题时提交不少于1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学习成效分析报告。

(5)须将人工智能伦理、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学术诚信纳入教学内容;课程内容须对接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结合绍兴市“2832”产业体系需求设计教学内容和实践项目。

(四)“未来技术与学习工场”项目制课程

1.面向各二级学院依托未来技术与学习工场开设的人工智能赋能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2.建设要求

(1)依托未来技术与学习工场的智慧教学环境与线上教学平台实施项目制教学,以人工智能开发和应用技术结合产业场景,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探究式、小班化教学,推动教学组织、学习方式与教学评价的一体化重构。

(2)深化产教融合,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课程设计与资源建设,引入真实项目与产业案例;突出与专业核心能力的有机衔接,提升跨学科整合实践能力,学生参与真实项目的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50%以上。

以上四类课程均须达到课程数字资源建设要求:

1.教学微课视频:总时长不少于240分钟,线上课程满足在线学习要求,内容结构完整,每个视频以5-15分钟时长为宜;

2.知识图谱建设:不少于60个知识点/门;

3.AI技术赋能建设:建设课程知识库,搭建课程智能体,建成AI助教或学伴,将AI助手、数据追踪分析等功能融入课程教学各环节;AI助教、学伴须留存调用日志、问答记录等使用佐证,但该类应用不得单独构成课程的申报理由;

4.课程资源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5.数字资源共享:课程在验收前上线国内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全国共享运行。

二、申报要求

1.四类课程均须为列入2026级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原则上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形式;确以线下教学为主的,须说明理由并保证数字资源同步上线开放平台。

2.课程负责人须为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讲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已讲授申报课程至少2个完整教学周期,承担不少于总课时三分之一的教学任务。负责人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良好,具有人工智能领域相关研究基础,具备较强的教学改革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无师德师风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

3.若申报课程为新开设课程,无前期教学周期建设要求,但须保证课程按时按需建设,并在立项前完成教学大纲论证与不少于1次公开课(说课)评议。

4.课程内容已有一定数字资源建设基础: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微课视频、知识图谱建设、AI技术赋能建设。

5.课程团队须具备跨专业、跨领域特征:团队不少于3人,至少1名成员具有人工智能学科背景或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经历,至少1名成员来自行业企业(含兼职、产业教授);团队分工明确,建立集体备课制度与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鼓励跨校、跨专业组建教学团队。

6.每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7.各二级学院(部)统一规划,分类推荐申报,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推荐不超过1门;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面向设有人工智能紧密型专业的二级学院申报,原则上每个专业限报1门,相关二级学院可推荐不超过3门;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群)面向除紧密型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原则上每个专业限报1门,各二级学院(部)推荐不超过2门;“未来技术与学习工场”项目制课程,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1门。若二级学院同时申报多类课程,在保证每个专业限报1项,总推荐数不超过5项的原则下,择优推荐。申报课程群的,由二级学院(部)整体规划、成建制申报,并在推荐汇总表中注明课程群名称及群内课程清单。

8.已获院级及以上同类项目立项的课程不予重复资助。近五年内有院级及以上课程项目建设验收不合格、撤项或延期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主持申报。

三、立项与结题

1.各二级学院(部)应做好本单位人工智能课程建设规划,鼓励教师积极投身课程的数字化、智能化资源建设及应用,并对立项课程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支持。

2.学院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拟立项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拟立项3门左右人工智能通识课程、4门左右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10门左右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含遴选建设3-5个课程群,每个课程群重点建设1-2门核心课程)、5门左右“未来技术与学习工场”项目制课程。建设期为2年,立项课程最迟于2027年秋季学期开课,结题前须完成至少1个完整教学周期。

3.除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群的一般课程外,获得立项的其他类型课程建设项目,均按2万元/门的标准拨付建设经费。项目立项后,学院先拨付总经费的50%;立项后第6个月开展中期检查,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总经费的30%;通过终期验收后,拨付剩余的20%。课程群内一般课程由二级学院(部)按不低于1万元/门的标准给予配套资助。立项后原则上不得更换课程负责人;确需变更的,须报教务部审批。终期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一次,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项并追回已拨经费。

4.课程结题须提交结题报告1份,根据对应课程建设要求完成课程教学资源库,包括题库、案例库、项目库、课程思政教学素材库等;完成数字资源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微课视频、知识图谱建设、AI技术赋能建设;提交最新的课程大纲、授课计划书及讲义、人工智能应用典型案例1份,以及其它具有代表性的佐证材料。还须提交不少于1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学习成效分析报告、学生评教数据与平台过程性数据导出记录;人工智能伦理与诚信教学案例1份。“未来技术与学习工场”项目制课程还须提交依托学习工场开展教学实施的记录与成效说明;课程群建设项目还须完成统一门户页面建设,并提交课程群整体建设成效报告。

四、政策支持

1.本次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采用先立项培育、后验收认定的方式,建设期满后学院依据课程建设完成情况、实际课堂效果、人才培养质量等开展验收,择优认定为院级一流人工智能课程,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一流人工智能课程。建设期内成功立项为省市级一流人工智能课程的,按照省市级一流人工智能课程建设标准与要求开展课程建设。

2.建设成效显著的课程群,经验收合格可优先培育建设为微专业。

3.学院定期举办人工智能教育教学相关教师培训、交流活动,为立项课程教师提供学习支持。

五、材料提交

1.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内部评审,通过推荐遴选的申报人请于10月29日下午16:00前登录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http://zjczjut.kypt.chaoxing.com/),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必要佐证材料;申报课程群的,另须提交《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群课程清单》(附件3)。

2.各二级学院(部)相关管理人员请于10月30日下午16:00前登录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完成材料审核,同时将院内公示无异议、排序后的《2026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部(行健楼319室)。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5-8111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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