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委员会关于选树学院第二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党[2019]3号),在各分工会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学院组织评议,并报学院党委同意,下列5位同志被评为学院第二届师德先进个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健 祁永芳 陈伟杰 黄田浩 童朝华
其中刘健同志为师德标兵,并推荐其为学校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
公示期自2019年4月5日至2019年4月8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学院工会(地址:行健楼322,电话:81112529,电子邮箱:gh@zzjc.edu.cn)或监察办(地点:行健楼320,电话81112735,电子邮箱:jcb@zzjc.edu.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