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5号)的要求,为做好我院高等学校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和报送要求
(一)、教师个人申报
需提交材料清单:
1、申报评审表1份(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1份(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所在学院、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可用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各二级学院汇总:
需提交材料清单:
1、申报汇总表(排序)1份
2、电子材料汇总:《申报评审表》word版、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申报汇总表》。申报者电子材料以姓名为文件名。院内申报截止时间:2019-3-12;
(三)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对确定申报项目进行公示/修改申报,并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截止时间2019-3-24
确定报送老师提供:
1、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
2、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标签同上)。论文类成果一式5份(要求同上)
3、相关证明材料,份数同申报书。
4、二级学院政审意见1份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和《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执行。
附件1—4
关于做好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