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学院车辆收费系统已经建成,经过调试可以运行。拟于2018年10月12日上午7:00正式启用进入试运行,对外来车辆进行收费,收费办法详见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交通智能化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学院[2018]50号)。需要使用公务票的部门(单位)请按要求到保卫部领取,详见附件。
试运行期间可能会给广大教职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对学院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机动车辆停车公务票实施方案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院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防电信网络诈骗讲座的通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