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经研究决定,我院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中秋节:9月24日(周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9月29日(星期六)上课,补10月4日第2周(星期四)的课;
9月30日(星期日)上课,补10月5日第2周(星期五)的课。
上一条:关于进出校园机动车辆信息登记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行2018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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