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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出校园机动车辆信息登记的通知

2018-09-19   来源:保卫部

    学院交通智能化收费系统即将运行,为确保车辆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拟对院内教职员工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信息进行登记核实,以便于录入系统。

    (一)车辆分类 

    1.符合下述条件的A类车辆,各二级学院(部门)的公车,在职教职工(由学院人事信息系统核对)的自备车辆向学院保卫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递交相应材料,经保卫部审核后办理。学院在职教职工每人限办一车一证(工大编制教职工因杭州单双号限制,如确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后允许办理二辆)。无有效证件的,不予办理。 

    (1)校内公务用车需凭驾驶员(使用人)的驾驶证,用车部门(单位)的证明; 

    (2)在职教职工的车辆,需交验该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如行驶证上姓名为直系亲属,需同时出具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 

    (3)学院退休教职工,行驶证上车主为退休教职工本人的,交验退休证、驾驶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如行驶证上姓名为直系亲属,需同时出具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 

    (4)院内各部门(单位)外聘员工,且车辆行驶为该员工本人时,需交验该车辆的行驶证、使用人驾驶证,并提交与院内用人部门(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派遣合同,在合同期免收占道泊位费。 

    2.符合下列条件的B类车辆,经保卫部审核后录入车行系统。 

    (1)全日制在校学生(原则上大四学生予以办理),需提供家长签名的承诺书、分院同意证明、车辆行驶证、使用人学生证、驾驶证; 

    (2)非本院教职工办理,需交验该车辆行驶证、使用人身份证、驾驶证; 

    (3)外单位驻校园内机构在职工作人员的车辆、租用校内场地经商人员的车辆,需交验车辆行驶证、使用人驾驶证及租用校内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时间与流程 

    (1)办理时间: 

    2018年9月26日前    办理地点:保卫部南大门办公室 

    联系人:胡亦君   电话:81112807 

    (2)办理流程:院内各部门(单位)于2018年9月26日前把登记的车辆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084353836@qq.com,并按要求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

    本通知由保卫部负责解释。

    附件:车辆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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