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党[2015]9号)精神,经公开招聘、面试考核,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沈利华同志被确定为商学院副院长人选考察对象,李恒光同志被确定为人文学院副院长人选考察对象。现将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考察内容
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二、考察方法
1. 民主测评、书面征求意见,并对考察对象进行德的正反向测评。
2. 个别谈话,调查走访。谈话对象:被考察人选所在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部门工会主席、党代表、教代会代表和职员代表等。
3. 听取有关部门、单位意见。
4. 查阅有关资料等。
三、考察时间
2018年3月29日下午。
四、考察组成员
考察组一
何朝阳 组织人事部 部长
王 建 组织人事部 组织干事
考察组二
冯志红 组织人事部 副部长
王 舟 组织人事部 职员
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与考察组联系。组织人事部办公室行健楼317,电话:0575-81112759,电子邮箱:zxb@zjc.zjut.edu.cn。
特此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