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之江嘉苑”购置工作基本结束,部分教职员工有回家居住休息的美好愿望。为满足大家的需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原7号楼教工宿舍内的60余套松木家具面向校内教职工出租。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租对象
已购置“之江嘉苑”住宅的教职工,每人限租一套。
二、家具明细
一套家具含单人床一张、写字桌一张、床头柜一只、椅子一张。
三、租金及租赁方式
1.每套家具(不足一套的按一套计)押金800元,租金每年100元,不足半年按半年计,超过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租金从押金中抵扣。
2.首次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
3.教工办理租赁手续时须一次性缴纳押金800元,押金不计利息,在办理退租手续时,家具退还学院,若有损坏,酌情予以赔偿,赔偿款从押金中抵扣。
四、租赁程序
1.教职工向综合保障部申请,签订租赁协议。
2.教职工凭协议到计财部缴纳押金(建议刷卡)。
3.教职工凭押金收据领取家具。
4.按照教职工申请时间先后办理,先到先办,租完为止。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1.首次申请办理时间:3月28日—4月3日(工作日)下午13:30至16:00。
2.办理人:黄晓东;办理地点:综合保障部办公室(行健楼217室);联系电话:0575-81112598。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家具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