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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具租赁的通知

2018-03-29   来源:综合保障部

各位教职工:

“之江嘉苑”购置工作基本结束,部分教职员工有回家居住休息的美好愿望。为满足大家的需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原7号楼教工宿舍内的60余套松木家具面向校内教职工出租。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租对象

已购置“之江嘉苑”住宅的教职工,每人限租一套。

二、家具明细

一套家具含单人床一张、写字桌一张、床头柜一只、椅子一张。

三、租金及租赁方式

1.每套家具(不足一套的按一套计)押金800元,租金每年100元,不足半年按半年计,超过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租金从押金中抵扣。

2.首次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

3.教工办理租赁手续时须一次性缴纳押金800元,押金不计利息,在办理退租手续时,家具退还学院,若有损坏,酌情予以赔偿,赔偿款从押金中抵扣。

四、租赁程序

1.教职工向综合保障部申请,签订租赁协议。

2.教职工凭协议到计财部缴纳押金(建议刷卡)。

3.教职工凭押金收据领取家具。

4.按照教职工申请时间先后办理,先到先办,租完为止。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1.首次申请办理时间:328日—43日(工作日)下午13:301600

2.办理人:黄晓东;办理地点:综合保障部办公室(行健楼217室);联系电话:0575-81112598。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家具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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