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评估办法》(附件1),决定开展第二轮A、B级研究所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研究所(名单见附件2)梳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参评以及参评级别,填写《研究所评估表》(附件3),并按“备注”一栏所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本轮评估各项成果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二、未参加上一轮评估的研究所若达到评估条件,可参加本轮评估。不参评的请在《研究所评估表》“是否参评”一栏勾选“否”,由研究所负责人签字、所在二级学院盖章后上交。
三、如有研究所新建、合并或重组等情况,请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组建办法(试行)》(附件4)的有关要求,上交《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申报表》(附件4)。合并重组的研究所,还须附文说明情况,科研部将按说明撤消相关研究所。
四、请于2019年11月8日(周五)16: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研部办公室(行健楼315),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科研部邮箱:keyanbu@zzjc.edu.cn。联系人:王灵恒,联系电话:81112760。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评估办法
附件2:研究所名单与第一轮参评情况表
附件3:研究所评估表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研究所组建办法(试行)、研究所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