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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绍兴市第十届创业创新大赛之江学院初赛的通知

2019-09-26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为进一步弘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积极鼓励和扶持创业创新,浓厚氛围,从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精神,决定举办绍兴市第十届创业创新大赛之江学院初赛。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活力绍兴 聚创未来”

    二、赛制规则

    (一)项目类型及组别

大赛以项目竞赛的形式进行,分高校组、社会组,每个项目只能参加其中一组。

高校组参赛项目为高校在校生在绍创办的项目。

社会组重点为高端装备、信息技术、新材料、现代医药、节能环保、涉农服务、农村电商等相关产业的在绍落地项目。

已经参加过本市往期大赛的获奖项目不再列入参赛项目。

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创业创新大赛的各项工作。

    (二)奖项设置

1.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6名,鼓励奖8名。获奖项目将获得1000-10000元不等的创业资金资助。其中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优胜奖2000元,鼓励奖1000元。

2.高校组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凡指导学生获得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教师即为优秀指导教师(若一名教师指导多组学生获奖,只按最高奖参评,不重复发奖),按项目给予2000元奖励。

    三、大赛安排

    (一)报名(2019年9月16日—10月15日)

参赛团队将《绍兴市第十届创业创新大赛报名信息表》(附件1)、《绍兴市第十届创业创新大赛项目申报表》(附件2)、创业计划书和PPT电子稿发至创新创业学院蒋鎏邮箱:821331997@qq.com,纸质稿一份交至行健楼311,如有疑问请致电0575-81112753。

    (二)初赛(2019年10月15日—10月25日)

创新创业学院将联合教务部、学工工作部等部门组织院内外专家进行评审,选定一定数量的选手进入复赛(初赛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复赛(2019年11月1日—11月10日)

大赛组委会邀请创业导师、专家学者和投资人根据各区、县(市)及高校推荐项目路演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各组入围决赛项目,每组确定12个入围决赛项目、8个鼓励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决赛(2019年11月中下旬)

大赛组委分组邀请创业导师、专家学者和投资人组成现场评审团,采用项目团队现场阐释,评审团以现场提问、打分模式,决出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后续服务

大赛组委会支持参赛获奖项目入驻本地创业园、海智汇创业创新学院等,帮助选手搭建与风险投资机构对接的平台,提供持续的创业指导和培训,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项目资助等政策扶持。

    四、报名须知

    (一)参赛报名

参赛人员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团队申报(团队申报人必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

    (二)项目条件

1.参赛项目实体工商登记注册不超过三年(2016年9月1日以后注册);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或A轮投资);

5.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附件:1. 绍兴市第十届创业创新大赛报名信息表

      2. 绍兴市第十届创业创新大赛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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