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十三五”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7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院“十三五”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专业对照专业申报书与建设方案,凝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总结专业内涵建设阶段性成果,梳理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情况,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成效,充分彰显引领与示范作用,为打造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提供经验和支撑。
二、评估对象
英语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工商管理专业。
三、评估程序
本次中期评估工作分学院自评和省教育厅抽评。
1. 学院自评:
各重点围绕改善专业基础条件、加强专业师资队伍、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创新专业办学模式和强化专业社会服务等五方面建设任务进行对照检查,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提出整改计划,填写《浙江省本科院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白色封皮单独装订)和《浙江省本科院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专业建设状态数据表》(以下简称《状态数据表》)(见附件2、3)。并于10月28日前将电子稿交教务部。学院将在11月上旬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2. 省教育厅抽评:
教育厅将通过一定方式对部分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进行抽评。抽评主要以通讯评审、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必要时将组织实地抽评,听取项目建设汇报、查看专业建设成果及抽查核心指标等。省级抽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和列入警示。
学院自评结果与省级抽评结果不一致的,以省级抽评结果为准。评估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将中止建设计划并取消建设资格。中期评估结果将作为申报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重要参考,不合格的专业不得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请各参评专业相关二级学院充分重视,认真对照梳理,总结凝练。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方式:0575-81112765。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十三五”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79号)
2.浙江省本科院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报告
3.浙江省本科院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专业建设状态数据表
4.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