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落实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整合学科优势及科研资源,打造创新团队,加快培育市级及以上科研平台,提升学院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现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平台提升计划及实施办法》(浙工大之江学院[2018]52号)启动院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申报并认定为市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的发展前景;
2.原则上由学院重点建设学科单独或联合(跨学科、跨平台或政产学研结合)申报科研平台,鼓励其他学科参与申报;
3.拥有不少于200㎡的空间用于开展研究工作;
4.前期自筹的投入金额理工科类不少于100万元,人文艺术类不少于50万元。
5.研究方向应是地方及区域经济社会优先发展的学科领域,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鲜明的特色,具备一定的研究水平,能够承担高水平科研任务、技术开发项目和工程项目;
6.平台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
7.平台应拥有一定数量且结构合理的研究、技术队伍,且各平台的人员不能重复。
二、评估与资助
1.确定入选的学院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学院给予入选平台不少于1:1的前期投入经费配套。
2.入选的科研平台经过建设,认为达到条件的,可申请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列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培育。
3.获得培育的平台配套不少于该平台的前期投入。
三、申报流程
1.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院级科研平台申请表》(见附件),提交申请表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
2.科研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报党政联席会审批,对拟入选的科研平台进行公示。
四、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纸质申报材料请于10月22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科研部办公室(行健楼315),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部邮箱keyanban@zjc.zjut.edu.cn。
2.申报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填写相关推荐意见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中的近五年、近三年从2018年6月往前推算。
联系人:王灵恒,联系电话:81112760
附件: 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平台申请表
2.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平台提升计划及实施办法
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