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修订)》精神,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的业绩条件中规定,“在本校从事教学一线工作25年及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并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及以上,教学效果好,师德师风优秀,深受学生喜爱的一线教师,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认定推荐,每年至多可有一名教师可视为符合申请教学类副教授的业绩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今年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的教师,若需按以上规定申请“符合教学类副教授的部分业绩条件”的,请自行填写申请表(附件1)后交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提出意见后,于10月7日前报教务部(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575-81112765)。教务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认定推荐、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符合申请教学类副教授的业绩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附件:符合教学类副教授部分业绩条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