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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浙江省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9-11-12   来源:教务部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9浙江省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评选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19]18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9年浙江省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注重课程思政;

2.教育理念先进,课程资源丰富;

3.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方法多样;

4.课程特色鲜明,学生评价优秀。

    二、“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

1.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基础和相关教改项目支撑;

2.有省级在线开放课程或全国性在线开放平台相应课程依托;

3.已实施2学期或2轮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实践(含本学期);

4.注重发挥线上和线下两种教学优势,关注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多样化发展;

5.课程考核体现“两性一度”,线上成绩比例不低于20%,也不高于60%

6.填写浙江省高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附件1)。

    三、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

1.有课堂创新等教学改革项目支撑;

2.有在线开放课程或网络教学资源依托;

3.注重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熟练运用互联网教学工具开展互动式教学;

4.已实施2学期或2轮课堂及以上教学改革实践;

5.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课程深受学生欢迎;

6.填写浙江省高校“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书(附件2)。

    四、申报评选和认定

1.学院可推荐2019年“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6门,可认定“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4门;

2.请各二级学院(部)做好“互联网 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互联网 教学”示范课堂的评选、推荐工作,填写2019“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汇总表(附件3)、2019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汇总表(附件4)。其中,2019“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需提交MP4格式的优秀案例介绍视频,视频内容综合反映课程教学目标、教学设计、实施过程、教学效果和课程特色等,要求图像稳定、声音清晰,时长8-10分钟。

3.学院将视情况组织评审,并根据学院评审结果推荐至省高教学会。

    五、材料提交

1.请各二级学院(部)于1120日前提交“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材料(申报书、优秀案例介绍视频、汇总表)和“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材料(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稿至教务部。

2.确定推荐优秀案例的教师在浙江省高校教材建设网上完成申报书的填写,网站地址为http://118.178.225.61/,教务部审核通过后正式提交。

3.联系人:罗老师,行健楼207,联系电话:81112765 

    附件:

1.浙江省高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

2.浙江省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书

3.2019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汇总表

4.2019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汇总表

5.关于开展2019浙江省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评选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1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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