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等项目过程管理的通知》(绍市教高〔2011〕147号)和《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部分内涵建设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组织开展学院部分内涵建设项目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6年立项的精品课程,2017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点教材等,及此前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二、结题评审
1.结题评审工作由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用作结题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其作者单位须为学院名称;论文须标注项目(课题)来源。
三、结题材料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研究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关支撑材料,并填写《结题评审表》(附件3),由二级学院(部)统一交教务部。
2.请各二级学院统一填写《结题汇总表》(附件4)或《未如期结题汇总表》(附件5)并签章后于11月25日前交教务部。
3.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结题者,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6),签章后送教务部审核。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575-81112765(902765)。
附件一: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部分内涵建设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2019年绍兴市内涵建设项目应结题名单
附件三: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结题评审表
附件四: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结题汇总表
附件五: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未如期结题汇总表
附件六: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学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